佳县一男子微信群里辱骂他人被处罚

二三里资讯2026-07-24 10:53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线上发言同样需要遵守法律底线。近日,佳县公安局方塌派出所查处一起网络侮辱他人案件,违法行为人任某因先后两次在村微信群辱骂村干部,被依法处罚。

方塌派出所辖区村民杨某报警称,同村村民任某半年内两次在村级微信群发布侮辱性言论,恶意诋毁自己,此前其一直忍让包容,对方却屡教不改。接警后,民警迅速固定聊天记录、走访取证,查实任某在公共网络空间公然侮辱他人,其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民警对其开展普法教育,任某认识到错误后主动道歉并取得对方谅解,佳县公安局方塌派出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微信群属于公共空间,肆意谩骂、诋毁他人属于违法行为。遇事请理性沟通,通过合法渠道化解矛盾,切勿逞口舌之快触犯法律。遭遇网络侮辱,请及时留存证据报警维权,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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