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灵活就业人员7月1日起可享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二三里资讯2026-06-24 11:29

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近日联合印发《渭医保发〔2026〕44号》文件,正式明确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该政策将于2026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届时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相关医疗费用时,可按规享受报销待遇。

本次政策覆盖范围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上述人员只要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处于正常待遇期内,无需单独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即可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灵活就业人员在职工医保待遇期内因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或流产、引产等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均可按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报销,所需资金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

经测算,本次政策调整预计覆盖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约8万人,政策实施后将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负担,预计全市生育保险统筹基金增加支出约30-50万元。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填补了我市在该群体生育保障方面的制度空白,是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的具体实践。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完善配套措施,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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