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水电站内一建筑引质疑 多方回应:系监控中心 记者调查:未备案未办工程规划许可未验收

二三里资讯2026-04-27 16:08

近日,有网友途经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龙头石水电站时,拍到一栋建筑,相关视频发布后,其特殊选址引发网友质疑。对此,4月17日记者多方联络石棉县相关部门,均得到“正在调查”的回复。21日,二三里资讯记者前往实地走访调查了解,四川中旭风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电站运营公司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上级管理公司)回应称,该建筑实为水电站监控中心。经记者向市县有关部门求证,龙头石水电站确实向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建设监控中心的申请,但该项目未向石棉县发展和改革局线上提交备案申请,且至今未进行综合验收。

村民说法:或为电站老板自住,或为企业办公使用

21日中午,记者抵达龙头石水电站,站在水电站西侧的道路上可清晰看到龙头石水电站全貌,坝体上标注有“龙头石水电站”字样,大坝下方是发电厂房,而网友所说的建筑就建在发电厂房旁侧。

从外观看,该建筑整体轮廓不规则,现场未发现有工作人员出入。该建筑位于电站生产厂区内部,河道两侧均设有通行大门进行管控。

龙头石水电站西侧的山坡上便是龙石头村,记者现场走访了多位村民。一名男性村民表示,龙头石水电站于2004年动工建设,2009年投产运营;那栋二层建筑大致建于2023至2024年,施工人员均为外来人员。

一位老年村民称,这栋二层建筑归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所有,建成至今已有四年左右,属于企业内部办公用房。但其余两位村民却表示,该房屋为企业负责人私人用房,修建时长约三四年,是2022年四川泸定地震后修建的。

市级部门:审批备案权限在县级部门

那么,在龙头石水电站内建设这样一栋建筑,究竟由哪个部门审批?22日,记者咨询水电站行业主管部门雅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人员表示,此类项目审批归发改部门负责,需向发改部门咨询。随后,记者又咨询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称,此类项目的审核备案权限在县发展和改革局,无需上报至市发改委。

关于该项目是否需要办理土地相关手续,记者前往雅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负责人表示,目前不了解此事相关详情,将向县级相关部门询问核实。

所属公司:系未启用的生产监控中心,非居住用途

22日上午,二三里资讯记者就这栋建筑相关问题前往龙头石水电站生活基地采访,保安告诉记者,不接受媒体采访,有采访需求要通过石棉县相关部门沟通。23日,经沟通后,在石棉县委宣传部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进入龙头石水电站厂区,实地了解该建筑的相关情况。记者见到了四川中旭风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汪女士,她介绍,他们集团公司是中旭盛世风华投资有限公司下属集团公司,公司有部分水电站业务。2022年四川泸定地震后,水电站外边的生活区楼房损坏严重,公司计划拆除重建,因此在2023年启动了生活区重建工作;在向有关部门上报时,厂区内的这栋二层楼房也一并上报,当时采取的是分开上报的方式,手续肯定合规。公司原本计划将这栋新建楼房用作生产监控中心,但因出现一些问题,目前尚未启用。

汪女士表示,作为监控中心,该楼房的外观设计确实较为现代化,公司是为了给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还有一个现实问题,这个位置距离发电厂房很近,辐射较大,而且靠近泄洪口,噪音也很大,没有人愿意住在这里,公司也绝不会将其用作居住用途。”

在汪女士的陪同下,记者进入该建筑内部。现场看到,一楼大厅内摆放着办公桌椅,设有电视墙,其余房间还放置了长形桌椅;二楼露台上种有不少绿植,也摆放着供休息使用的桌椅,整个建筑内未发现家用休息床。

针对记者提出的“该建筑选址是否影响电站安全”的问题,公司另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该建筑下方是坚硬的岩石,房屋直接建在岩石之上,不会影响电站安全。

县自规局:原则同意申请但尚未验收

关于该项目的土地和规划手续是否齐全,23日,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李主任表示,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确实提交过建设监控中心的申请,申请时间约为2023年初,当时并就该申请向县消防、县环保、县住建、县行政执法等部门征求了意见,各部门均回复无异议。之后,石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了该建设申请。

记者从李主任提供的申请同意书上看到,审批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同意书内容为:“已原则通过石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签,现将《方案审查》规划审查意见如下:1. 原则同意《石棉县龙头石厂区大坝监控中心项目方案设计》,按程序组织实施。2. 消防、景观、建筑结构等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3. 加强与县行政审批局对接,加快办理项目建设各类审批程序。”同意书落款单位为石棉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和石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是否需要另行审批土地手续,李主任表示,这栋二层建筑建在电站厂区内,而国家在电站建设初期就已为其审批了土地手续、划定了使用范围,经核查,已建成的监控中心位于国家划定的土地范围内,无需重新办理土地手续。

李主任同时坦言,该项目目前虽已建成,但尚未进行综合验收,只有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目前该局尚未收到企业提交的验收申请。

县发改局:未备案,已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该项目是否办理了备案手续,23日记者又前往石棉县发改局了解情况,负责大项目管理的黄主任介绍,经工作人员仔细核查,在四川省在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系统内,未找到龙头石水电站关于建设二层监控中心的备案申请。经向龙头石水电站询问,对方回复称,备案信息确实已在其自身账号内填报,但忘记提交。“他们向我们出示了账号后台截图,确认填写了相关信息,我们已向企业下达了7日整改期限,整改文书已送达企业,要求其通过四川省在线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重新提交备案资料。若提交的备案建设信息属于产业指导目录清单内的项目,可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若不在清单内,则责令整改拆除,并予以罚款。”

黄主任坦言,从目前流程来看,龙头石水电站在此事上确实存在流程瑕疵,未及时履行备案手续,但从现有掌握的资料来看,电站建设监控中心属于产业指导目录清单内的项目。针对记者提出的“是否查看过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填报备案信息的时间,是否存在临时填写”的疑问,黄主任表示,在线备案系统具有记忆功能,可查询相关数据,但这对当前处理此事无实际意义,“企业未完成备案就是未备案,下达整改通知即可”。

另据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该项目也未按程序向石棉县行政审批局申请办理工程规划许可。

龙头石水电站相关背景

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位于石棉县安顺场上游约10公里处,是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的大渡河干流第15个梯级电站。2006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大渡河龙头石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建设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该公司依法取得了土地、环评等手续,并于 2009 年 7 月全面建成投产,总装机容量72 万千瓦。2009年12月,项目建设单位将经营业务交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另据公开信息显示,中旭盛世风华投资有限公司于21世纪初在雅安市石棉县投资建设大渡河龙头石水电站,并注册成立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电站的发电、运营等相关事宜。此外,中旭盛世风华投资有限公司还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旭风华企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其办公地点位于成都。

记者 唐保虎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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