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鸡冠洞景区持年票仍需额外付费,洛阳年票办:确实不妥,会与景区沟通

二三里资讯2026-04-27 20:06

4月27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前往洛阳市栾川县鸡冠洞景区,持洛阳旅游年票还得额外花钱,网友质疑:购买洛阳旅游年票还有什么用?该网友发布的视频评论区有人评论:“昨天刚去过,太坑人!想用年票,结果还要再加30元,买年票时也没有这种说法。” 还有网友表示:“上一年就是这样,说是收30元花海的钱,去了一路除了假花,啥也没看见。”对此,洛阳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做法确实不妥,会与景区沟通协调妥善解决。

景区:全年收费,有异议可咨询年票办

二三里资讯记者从网友的视频中看到,河南省鸡冠洞旅游发展有限公司4月25日发布《关于旅游年票的公告》。公告显示,4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持洛阳旅游年票的游客需购买30元 “鸡冠洞花海节专享票”,一票畅玩鸡冠洞,含溶洞游览、花海观赏、高空玻璃索桥等项目。

对此,记者致电鸡冠洞景区,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是全年收费,持年票的优惠票30元,若有异议可咨询洛阳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

洛阳年票办:确实不妥,会与景区沟通

随后,记者致电洛阳旅游年票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春节前,鸡冠洞景区曾发来函件,告知称他们会举办花海节活动。因花海展区设在鸡冠洞入口台阶下方,所有游客无论是否持有年票,想要进入溶洞游览,都必须途经该活动区域。因此景区规定,年票游客购买30元专享票即可入园,无年票游客则需购买80元门票。

针对持年票仍需二次付费是否合理的问题,该工作人员坦言,该做法确实不妥,此前已就该问题向景区提出异议,但景区并不同意取消。年票办会与景区沟通协调,争取妥善解决此事。

记者又联系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资源开发科,工作人员表示,正常情况下,市民持旅游年票可免费游览鸡冠洞,他们会去核实此事,核实完毕后将及时回复。

律师:增设二次付费门槛侵害游客合法权益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鸡冠洞景区在游览必经通道增设花海节专属收费项目,强制持旅游年票游客加价购票方可入园游览,该捆绑收费行为涉嫌变相违规加价,触碰文旅经营合规红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及核心游览配套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严禁景区增设临时配套项目变相抬高入园门槛、叠加额外游览费用。本次景区将临时节庆展区与溶洞核心游览动线强制绑定,非自愿选择性增值消费,实质是突破原有门票定价规则,违规变相收取入园附加费用,不符合文旅定价合规经营要求。

赵良善表示,景区单方增设二次付费门槛、单方面变更年票使用规则,同时侵害广大持卡游客合法消费权益,构成不公平违规经营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经营者需提前全面公示服务收费标准、票务使用全部限制条件,不得设置排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额外负担的霸王格式条款。游客合规足额购买有效期内旅游年票,已和景区、年票管理部门达成完整服务合意,景区事前未公示花期专项加价规则,事后临时强制捆绑收费,单方面限制年票正常使用效力,既剥夺游客消费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又通过不合理经营条款损害游客公平交易的法定权益,违规事实清晰明确。

赵良善指出,从民事履约与行政监管双重层面来看,景区违规收费兼具民事违约与违规经营双重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应当依规介入处置整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民事主体达成合法有效服务合同后,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履约条件、拒不履行约定核心义务,本案中景区单方加码入园付费条件,拒不履行年票免首道门票的既定承诺,已构成明确民事违约,游客有权要求退费并正常核验年票入园。

与此同时,洛阳旅游年票办已明确认定该收费做法不妥,属地文旅、市场监管部门应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依法约谈景区责令立即停止捆绑二次收费、撤销临时违规收费公告,全程闭环协调化解争议,切实守住旅游惠民底线,规范辖区景区合规经营秩序。

记者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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