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公开征集羊头、羊蹄、羊下水等畜禽副产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犯罪线索

二三里资讯2026-06-04 17:23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扎实开展肉制品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羊头、羊蹄、羊下水(羊内脏)等畜禽副产品生产、屠宰、加工、运输、储存、销售、餐饮经营全链条违法犯罪行为,深挖行业监管、执法履职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彻底整治肉制品市场乱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广泛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及腐败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如实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线索征集范围

  本次线索征集涵盖羊头、羊蹄、羊下水等畜禽副产品收购、屠宰、加工、运输、仓储、销售、餐饮使用全生产经营链条,同时重点征集肉制品行业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具体如下:

  (一)生产经营违法犯罪线索

  1. 私屠滥宰违法线索。未取得定点屠宰资质,私设隐蔽黑作坊、黑窝点,非法屠宰、加工羊头、羊蹄、羊下水等畜禽副产品;违规屠宰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病变羊只,对病害畜禽产品进行清洗、翻新、加工后对外售卖的行为。

  2. 检疫溯源违法线索。生产、销售、采购、使用未经检疫、检疫不合格的羊副产品;伪造、变造、买卖、冒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检验报告、进货台账、溯源票据等资质凭证,规避监管的违法违规行为。

  3. 非法添加制假线索。在羊头、羊蹄、羊下水浸泡、清洗、卤制、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甲醛、工业烧碱、双氧水等非食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滥用食品添加剂;对变质、过期、腐败的羊副产品进行翻新处理,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流入市场销售的行为。

  4. 违规储运销售线索。无合法经营资质从事羊副产品收购、储运、销售活动;储存、运输未落实冷链、消杀、卫生防疫要求,导致产品变质腐坏,仍私自销售,供应商超、农贸市场、餐饮门店及网络销售平台的行为。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

  1. 履职不力监管缺位问题。畜牧兽医、公安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羊副产品私屠滥宰、非法加工、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疏于监管、日常排查走过场,长期放任行业乱象滋生蔓延的失职渎职问题。

  2. 执法不公权力寻租问题。执法人员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对查实的违法经营行为降格处理、从轻处罚、免予处罚;收受经营主体礼金礼品、吃拿卡要、索要好处,为违法商户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行为的腐败问题。

  3. 履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对群众举报的羊副产品违法线索推诿扯皮、拖延处置、压案不查;兽医、检疫人员、养殖户内外勾结行为。

  三、举报方式

  本次线索征集全程受理实名、匿名举报,全天候接收线索信息,广大群众可通过以下渠道据实举报:

  (一)电话举报

  市公安局投诉举报电话:0912-3360015

  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电话:0912-3456547

  畜牧兽医投诉举报电话:0912-2224017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线上举报

  可通过全国12315平台官网,上传违法线索、图片、视频、交易记录等佐证材料,在线提交举报信息。

  (三)现场及信件举报

  可直接前往属地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现场举报,也可通过邮寄信件方式提交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

  举报内容请尽量详细注明违法违纪发生的时间、具体地点、涉事主体名称、责任人信息、具体事实经过,并附相关照片、视频、票据、台账等佐证材料,便于核查处置。

  四、工作说明

  本次肉制品专项整治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坚持“全覆盖排查、零容忍查处”原则,对征集到的线索逐一登记、分类研判、闭环核查、从严处置。对生产经营领域违法主体,依法依规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履职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决清除行业乱象、整治作风顽疾,全方位净化肉制品市场环境,切实守护群众饮食安全。

  榆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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