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西安两会】建议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华商报2026-02-28 09:01

2月27日,西安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举行大会发言,民盟西安市委会常委、西安文理学院教授何薇委员代表民盟西安市委员会发言建议,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促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

何薇委员.JPG

集团化办学缓解就学矛盾的同时,出现了四个问题

她在发言中介绍,目前西安全市已累计组建87个教育集团,覆盖391所学校。许多新建校和薄弱校通过融入教育集团,共享优质课程、师资培训和教学管理经验,实现了快速成长和质量提升,通过“名校”示范引领培育了一批新优质学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就学矛盾,满足了群众需求。但通过调研发现,在集团化办学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教育生态和教育公平产生了不利影响。

这些问题包括:集团化办学短时间内催生大量“新名校”,行政管理负担加剧;违规办学“经验”被复制到分校,提前掐尖招生、中招“圈地”等行为频发,违规行为隐蔽衍生;集团总校长掌握人、财、物的绝对控制权,“托管校”依赖“名校”光环,照搬办学模式,缺乏自主成长动力与个性化发展路径,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教育公平面临挑战。所在区域为办好新兴学校,拉动‘托管校’属地发展及招商引资,与总校签署协议并缴纳委托管理费。此外,部分‘托管校’生均公用经费是普通学校的1.5倍至2倍,变相形成教育资源不均衡。同时,部分新晋托管校通过‘名校’光环产生虹吸效应,录取分数线在短期内大幅提升,是2025年中考招生高分滑档现象高发的原因之一,加剧了新的教育机会不均等。”

(小标题)建议要求受托名校公开承诺“不掐尖、不圈地”

何薇介绍,近期西安市出台了《推进集团化办学管理办法》,希望能合力推动集团化办学从“规模扩张”向“规范运行”转型。她提出了四点建议——

规范委托管理费用,筑牢公平底线。结合被托管学校在校生规模,执行按学段统一委托管理费用标准,严格落实市办法中每校每年150至300万之间的上限标准。严禁超额收费或变相转嫁成本。生均公用经费建议不高于当地本学段生均公用经费的20%。建立费用公示制度,要求集团总校定期公开委托管理费收支明细,接受教育部门审计与社会监督。

健全评估退出机制,规范委托学校数量。市办法规定,每个教育集团总数不超过6所,跨区域教育集团涉及区县(开发区)数一般不超过3个。针对目前超过此要求的集团,建议建立集团分校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严格执行分校最长托管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的规定。教育部门每年组织第三方机构,从办学质量、特色发展、社会满意度等维度进行评估,对已成长为独立优质学校的,准予退出集团,自主办学;对违规办学、评估不合格或长期依赖名校扶持的,终止委托管理。

建立信用承诺制度,遏制违规行为。推行“名校”托管信用承诺体制机制。要求受托名校在合作之初向社会公开承诺,严格遵守招生政策,不掐尖、不圈地;规范收费行为,不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坚守办学底线,不借读、不空挂学籍,主动接受教育部门监管与社会监督。将信用承诺履行情况纳入学校考核,对违规的名校,取消其托管资质并向社会通报。

优化管理运行机制,破除同质化壁垒。明确集团总校与分校的权责边界,总校侧重理念引领、师资培养与资源共享,赋予分校在课程设置、教学管理、人事安排等方面的自主决策权,鼓励分校校长发挥主观能动性。教育部门建立集团化办学差异化考核体系,将特色发展、创新实践纳入考核指标,引导集团分校从“复制粘贴”向“特色培育”转型。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虎振 文/图

精彩推荐

都翻到这儿了,就下载个二三里吧~
在浏览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