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脚踹保安被掌掴有新画面! 保安强行关车门,夹到对方腿部 律师指出:保安不属于正当防卫

二三里资讯2026-04-23 00:37

近日,福建三明一名女司机与保安发生肢体冲突一事,引发关注。网传视频中,女司机下车后脚踹男保安,被保安反手扇了一耳光。目前,永安市公安局已立案调查。


22日晚,该事件其他角度视频流出,视频画面显示,女子打开主驾驶门准备下车,保安走到门前,两次强行关车门,致女子腿部被夹。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事发生于学校门口附近,女司机准备接孩子放学,保安不允许在此处停车,双方随即发生争执。事发后女司机已报警,经医院检查为耳膜穿孔。
知情人士称,网传视频并不完整,当事人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后看到,在女司机脚踹保安之前,“保安先骂了人,敲她车窗。女司机想下车,男保安(强行)关她车门,夹她腿”。


4月22日23点40分,永安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表示,该案已立案调查,具体案情不便透露;永安市人民政府值班室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正在调查,请大家关注官方通报。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表示,根据2026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保安在纠纷初期存在明显先行过错,其辱骂他人、强行关闭车门夹腿的行为,已涉嫌违反该法关于侮辱、非法限制他人行动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禁止性规定,对矛盾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女司机在被夹腿后情绪失控脚踹保安,虽仍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但事出有因、对方过错在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赵良善表示,保安面对女司机的脚踹行为,本可采取避让、报警等合理方式制止,但其直接扇耳光致对方耳膜穿孔,打击力度与侵害程度明显不相当,不属于正当防卫,仍需承担主要后果责任。若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保安将依据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处罚;若构成轻伤二级,则涉嫌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记者 陈红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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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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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了

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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