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让环卫运落叶,普洱一学校焚烧落叶被罚,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市纪委已介入

二三里资讯2026-02-25 14:27

2月24日,网传云南省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因在校园内露天焚烧清扫堆积的落叶,被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罚1400元。

二三里资讯记者查询到,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为:普(思)综罚决字(2026)第01-48号,处罚日期为2月12日,违法事实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在2026年1月22日晚7点左右校内露天焚烧清扫堆积的落叶,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虽前期取得思茅区南屏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出具的《思茅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准烧证》(准烧证号:2026002),但申请批准事项及批准主体均不符合法律规定,该准烧证已被依法撤销。学校位于普洱市思茅区建成区,校园为人口集中地区,均属于禁止露天焚烧落叶区域,校园产生的落叶应集中交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结合露天焚烧落叶过火面积为78平方米,造成周边住户报警的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决定对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焚烧落叶的行为处罚款人民币14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处罚中《思茅区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准烧证》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被撤销,那为何又会发放呢?25日,记者联系思茅区南屏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一负责人,对方表示对于准烧证为何被撤销他自己并不清楚。

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认为,校园落叶应集中交由市政环卫统一处理。对此,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到普洱市思茅区环卫绿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一般只负责生活垃圾清运,如果学校内出现不量落叶需要清运,他们无法派出车辆清理。不建议学校私自处理焚烧,建议由学校将树叶装入垃圾桶内,然后由垃圾清运车清理。或者由学校自己找车运到焚烧发电站。

之后,记者又联系普洱市思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不接受采访,需联系宣传部门。记者又联系普洱市思茅区委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先汇报,之后回电话。截至记者发稿,暂未收到相关回复。

就此事,记者也多次联系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但电话无人接听。

随后记者又咨询普洱市林业和草原局防火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媒体报道的普洱市职业教育中心校内露天焚烧清扫堆积落叶被处罚一事,市纪委已经在督办此事,其他相关信息不能透露,随后应该会有相关情况通报。

记者 唐保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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