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十年买卖纠纷迎转机 神木法院执前督促促双方和解

二三里资讯2026-04-20 16:12

近日,神木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执前督促”程序,以沟通促和解,成功让一起拖欠十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迎来转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2014年。当时,雷某因购买石材欠下李某货款10万余元。法律文书生效后,因雷某迟迟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接手案件后,承办干警没有立即启动传统的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而是先拨通了被执行人雷某的电话,送达了《执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我们希望通过督促,你能主动履行,避免走到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采取强制措施那一步。”电话中,干警清晰阐明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雷某在电话那头叹了口气,坦言并非恶意赖账,而是近年来生意不顺,一次性付清确有困难。了解到他的实际困境后,干警没有简单施压,而是引导他思考可行的还款方案。

随后,执行干警又转身与申请人李某多次沟通,既反馈了雷某的履行意愿与难处,也分析了强制执行的潜在周期与不确定性风险,引导双方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雷某当场主动履行了10000元案款,并就剩余款项与李某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雷某表示:“之前一直怕,也拖着。没想到法院先给了缓冲和沟通的机会。我会按约定还的。”

所谓“执前督促”,是指在法律文书生效后、权利人申请强制执行前,或者在案件刚刚进入执行程序、尚未全面启动强制措施时,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发送督促文书等方式,督促义务人主动履行义务的一种工作机制,旨在从源头化解纠纷,降低执行成本,减少当事人诉累。

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这起旧案的化解,是神木市法院深化“执源治理”、探索柔性司法的一个缩影。下一步,神木市法院将继续探索和完善执前督促、和解等多元化执行机制,根据案情“对症下药”,努力以最小成本、最优方式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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