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称物业工作人员带孩子和狗上班,“她孩子示意小狗咬伤我孩子”,物业:不存在教唆,愿意赔偿2500元

二三里资讯2026-05-21 17:55

近日,河北邢台,南和区嘉禾九号院业主白女士发布视频爆料,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带孩子和狗上班,其孩子示意小狗咬伤自己1岁多的女儿。

业主:物业工作人员孩子引导小狗咬伤我孩子

监控画面显示,事件发生于4月25日上午10时19分许。白女士带着1岁5个月的女儿前往小区物业大厅办事,物业前台内侧一名女孩抱着小狗走出,来到白女士母女身后。期间,该女孩多次用手势、玩具示意小狗靠近幼童。白女士的女儿多次向后退让,期间伸出左手,被小狗触碰并咬伤手部,孩子当场大哭,白女士立即转身将孩子抱起安抚。

白女士向记者回忆事发细节,她进入物业办公室时,只看到在岗的物业工作人员正在给孩子辅导作业,并未留意办公桌后方藏有小狗,所以未留意到身后孩子的安全。

事发当时,白女士并未发现孩子受伤。直至当晚9点左右,孩子父亲查看孩子手部时,发现明显破损伤口,她才反应过来孩子白天在物业大厅被狗咬伤。确认受伤后,白女士第一时间调取物业监控留存证据,带孩子前往医院接种狂犬疫苗,并向南和区公安局报警处理。

白女士表示,事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沟通时态度强硬,“他们还联系我单位领导给我施压”。

记者从白女士提供的南和区医院就诊证明中看到,病历明确记载:患儿11小时前被狗咬伤左手,皮肤破损,自行简单冲洗后就诊,左手可见两处咬痕。白女士补充,当晚检查时发现孩子双手均有破皮损伤,她已将孩子受伤照片提交给当地公安局留存。

截至5月21日,事发已近一个月,白女士称涉事物业工作人员至今未向其和孩子道歉,也未作出任何赔偿。目前孩子已接种4针狂犬疫苗,共计花费1600余元,接种后还出现发烧不适症状,后续再次到医院化验抽血检查,身心均受到伤害。

白女士透露了此前调解的细节:“当时我给民警说希望对方赔偿4000元,但对方不同意。”她表示,自己发布视频的初衷,就是希望得到公正处理,督促物业正视问题、承担责任,给孩子和家长一个合理说法。

物业:不存在教唆,同事愿意赔付2500元遭拒绝

5月21日,记者联系涉事小区物业核实事件详情。物业工作人员回应,事发当晚接到业主反馈后,物业第一时间配合调取监控,还安排人员陪同业主带孩子就医接种疫苗,全程积极配合处理,“但她要了1万元赔偿”。

工作人员称:“业主当晚向接诊医生表述孩子右手受伤,但是我们回看监控后发现,小狗仅触碰、舔舐孩子左手,后续业主又前往医院修改了就诊证明。警方介入调解期间,我同事同意赔付2500元,但业主不答应。”

针对业主质疑的“带孩子带狗上班、找人施压”两大问题,物业予以否认。工作人员解释,并非员工带孩子和狗上班,而是员工的孩子从外面返回,抱着小狗来办公室找母亲拿钥匙,恰巧遇到业主前来办事,意外发生此事。同时物业澄清,业主本身是其他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事发后是物业主动联系其所在公司人员从中调和,并非刻意施压。

业主希望对方赔偿4000元,警方再次调解

5月21日上午,为进一步核实事件细节,记者致电南和区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相关情况需咨询局政治处,记者多次拨打政治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南和区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人员表示“狂犬疫苗就诊证明,均按照患者及家属口述情况如实记录”。

5月21日下午,事件出现新进展,白女士告诉记者:“民警刚刚给我打电话,说尽量帮我争取4000元赔偿。”

针对本次纠纷,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作出专业解读。其表示,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物业工作人员的孩子主动引导犬只伤人,存在明显过错,相关民事赔偿责任应由孩子监护人承担。同时,物业公司作为公共区域管理方,未尽到场所安全管理义务,存在管理疏漏,需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受害方可以依法主张医疗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全部合理损失赔偿。

记者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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