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洲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二三里资讯2026-03-24 10:31

为进一步加强肉制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我县肉制品安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反犯罪线索

1.非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或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畜、禽、兽、水产等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的。

2.在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环节中使用病死、检验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

3.假冒知名品牌,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制售假冒伪劣肉制品的。

4.在肉制品中掺杂使假,使用非同类肉类冒充高档肉制品的。

5.销售来源不明、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制品的。

6.在肉制品加工过程中违法使用“瘦肉精”、“苏丹红”等国家明令禁止的药物和化合物的。

7.在牛羊、生猪等动物屠宰前使用药物,致使牛羊、生猪大量饮水,致肉含水量超标的。

8.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禽畜私屠滥宰活动的。

9.非法设立屠宰场,从事非法屠宰及肉品销售活动的。

10.非法销售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制品的。

11.其他违反肉制品生产、销售、运输、贮存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微商等无证无照、证照造假、证照过期、一证多用、地址不符、幽灵外卖。

2.网络销售假劣肉制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食品,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篡改信息。

3.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抽查监测、下架处置,放任违法经营。

4.网络冷链物流、仓储环节隐匿销售假劣肉品、来源不明食品。

5.其他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不得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二)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受理电话:110(24小时受理),
马警官:15091500465

杨警官:18992207733
(受理时间:工作日08:30-11:30,13:30-17:00) 。

(二)来信来访举报:举报人可将详细举报材料邮寄至子洲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邮编:718499。也可当面至子洲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反映举报情况、提交相关线索材料。

子洲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3日

精彩推荐

都翻到这儿了,就下载个二三里吧~
在浏览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