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餐饮商户无故被停电4小时,商户:损失2万余元

二三里资讯2026-07-01 22:05

6月30日,西安曲江正荣彩虹谷一餐饮店内突发停电。餐饮店经理称物业在未提前通知商户的情况下对该店铺断电,直接经济损失2万余元。对于断电行为,物业方称是电路检修,目前已恢复。

餐饮店:无通知断电4小时  大量食材报废

6月30日15时,西安曲江正荣彩虹谷的福茂源餐饮店突发停电。据福茂源餐饮店经理介绍,西安景恒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恒物业”)在未提前通知商户的情况下,对福茂源餐饮店铺断电,此次无故断电时长近4小时,给店铺造成了严重损失。杜经理称,店铺空调、经营设备全面停运,无法正常对外营业,同时导致店内多名员工中暑。

“我们拨打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当日18时50分,店铺才恢复供电,当日食材报废直接经济损失预估18000元、预估营业额6500元全部亏损。”杜经理说。

华商报记者联系到景恒物业主管李先生,对于断电行为,物业方称是电路检修,目前已恢复。 

物业:双方存在物业费标准争议,拖欠一个月物业费

对于停电原因,商铺认为是物业故意所为。福茂源餐饮店杜经理介绍,店铺于2021年与景恒物业签订物业服务相关协议。根据合同约定,店铺需同时缴纳两项费用,分别为物业费15元/㎡/月、运营保障服务费15元/㎡/月。餐饮店认为高于同栋楼的物业费不合理,“自6月以来,双方因物业费问题协商未果。后物业擅自断电,给店铺造成损失。”

对此物业主管李先生回复,收费标准根据商铺品牌、业态配比、租金水平差异化设定,商业物业收费模式与住宅不同,不存在统一定价标准。自5月20日以来,福茂源餐饮店商户未缴纳物业费,若商户持续拒缴,物业也将通过法律途径追责维权。

律师:法律明确禁止物业以断电方式催缴物业费

关于此事,记者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赵良善认为,若商户所说为实,物业行为违法。

赵良善介绍,《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明确禁止物业以断电方式催缴物业费。物业未提前告知便擅自断电近四小时,高温环境下致使商户停业受损、员工身体不适,该行为既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规定成立侵权,物业需承担损失赔偿责任,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亦可对其违规行为予以处罚。而物业以电路检修、商户欠费为由无法免责。

赵良善建议,商户需留存断电记录、经营损失单据、缴费凭证、设备采购合同等证据,通过住建部门、市场监管局及12345热线开展投诉调解,协商诉求可包含损失赔付、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若调解无果,可分两项诉讼维权: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起诉调整收费、返还超额费用;依据民法典侵权相关规定追索断电造成的各项损失。

华商报大风记者 王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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