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南充15岁少年在斑马线被撞 遭二次碾压抢救无效身亡 律师详解二次碾压是否担责

二三里资讯2026-03-18 11:35

3月16日清晨,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发生一起令人痛心的道路交通事故。一名15岁少年在人行横道正常通行时,被车辆撞飞并被对向车辆二次碾压,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3月17日,南部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两名涉事驾驶员均已被依法控制,事故排除酒驾、毒驾嫌疑,调查及善后工作正在推进。


据现场视频与网友反映,事故发生于当日6时50分许,天色微亮,这名背着书包的少年沿斑马线过马路,途中多次观察来往车辆,并在斑马线内等候通行。此时,一辆白色小型轿车行经该路段将少年撞倒;随后,少年被对向车道车辆二次碾压。视频画面显示,医护人员抵达现场后立即开展胸外按压等紧急救治,公安、交警部门迅速到场处置,设置警用围挡封闭现场。视频中能听到家属撕心裂肺的哭声,据网友证实为少年母亲的悲痛哭喊。
3月17日19时36分,南部公安官方发布警情通报:2026年3月16日6时50分许,我县商贸大道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赶赴现场处置,并联动相关部门开展救援救治。经查,张某某(男,43岁)驾驶川RK***6号小型轿车行至事发路段时,将行走在人行横道线上的幸某某(男,15岁)撞倒。随后,幸某某又被对向车道车辆二次碾压,经抢救无效死亡。
通报明确,目前相关涉事驾驶员均已被依法控制,经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置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就公众关注的二次碾压车辆是否担责问题,二三里资讯记者咨询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赵良善律师。律师结合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作出专业解析:其一,二次碾压车辆不能免责。行人在斑马线享有绝对优先通行权,机动车驾驶人负有高度安全注意义务,若存在未减速、未观察、未避让等过错,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比例将结合过错程度、车速、现场条件等综合认定。其二,刑事责任取决于死亡原因。若第一次撞击已造成死亡结果,二次碾压司机一般不承担刑事责任,仅承担民事赔偿;若二次碾压是致死或加速死亡的主要原因,则可能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三,实践中常见责任划分思路为,第一次撞击车辆承担主要责任,二次碾压车辆承担次要责任,两车在保险赔付与民事赔偿范围内共同对家属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事故再次敲响交通安全警钟:斑马线是生命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应提前减速、停车礼让行人,尤其在清晨、夜间等视线不佳时段,更应谨慎驾驶、仔细观察,最大限度避免悲剧发生。
(记者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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