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45岁产妇术中心跳骤停抢救52天后身亡,三次鉴定三个结论,从“医方无责”到“医方主责”

二三里资讯2026-09-08 11:58

2024年4月27日,45岁高龄孕产妇赵秀玲在山东淄博周村区妇幼保健院接受剖宫产时突发心脏骤停,转院后抢救52天后不幸离世。此后,赵秀玲丈夫韩琦一直想弄清死因,两年多时间里历经三级鉴定,结论从最初的“不属于医疗事故”,翻转至“一级甲等事故,医方负主要责任”。

2026年3月31日,周村区卫生健康局对涉事医院及医生作出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暂未立案。面对“仅暂停执业”的处理结果,韩琦在接受二三里资讯专访时表示,这个处理结果他无法接受,正通过法律程序继续追问真相与责任。

“我们以为这只是一次普通的剖宫产”

“进去之前,一切看起来都很正常,她甚至还和我笑,说‘一会儿之后就能看到我们了’。”韩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声音有些发紧。2024年4月27日,妻子赵秀玲被推进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妇幼保健院手术室的时候,韩琦完全没有想到,那会是他和妻子的最后一次对话。

赵秀玲45岁,属于高龄孕产妇。因为年龄大,孕期她被动态评估为“橙色”,纳入了高危孕产妇专案管理。此前,她曾因血压升高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先兆子痫、妊娠期糖尿病,治疗后病情缓解出院。第二次入院时,她又被诊断为重度子痫前期、妊娠合并子宫肌瘤、妊娠期糖尿病等。

这些风险,韩琦夫妻并不是完全不知道。“我们也知道45岁生孩子风险比较高,也知道她有血压高、脚面浮肿这些情况。”但在韩琦看来,他们所理解的“高危”,和医院后来在病历中呈现出来的“高风险”,似乎完全不是一回事。

“如果医院觉得这个风险这么高,为什么没有一句话让我们转院?”这是韩琦这两年多来一直想不通的问题。赵秀玲第二次住院恰逢周五,韩琦因为工作经常出差,直到周五晚上才赶医院。韩琦清晰地记得,当时医生告诉他们剖宫产属于“小手术”,风险比较低。“我们本身也知道她年龄大,是高危孕产妇,但是医生没有把这个风险说得特别严重。如果医生明确告诉我们‘这个医院处理不了,风险太高,需要转到更高级别的医院’,我们不可能拒绝。”

但这样的告知,韩琦说自己自始至终没有等来。相反,医院一直在正常给赵秀玲做产检、安排手术。甚至在手术过程中,医院还做了一个让韩琦后来反复追问的决定——切除子宫肌瘤。

赵秀玲此前就查出有子宫肌瘤。韩琦说,沟通时的前提非常明确:首先保证产妇安全。如果风险比较高,肌瘤可以不处理;如果情况允许,再考虑切除。“如果医生认为风险很高,他怎么会在剖宫产的时候还把子宫肌瘤给切了?”这个问题成了韩琦心中巨大的疑点。在他看来,既然医生最终实施了肌瘤切除,就意味着当时医生对手术风险的判断,至少没有他们后来想象得那么高。

然而,意外就在这样的平静中猝不及防地降临了。

医生开始来回奔跑,妻子再也没有醒来

2024年4月27日上午,赵秀玲被推进手术室,韩琦和家人守在外面。可进去几分钟后,情况陡然变了。韩琦坐在外面,看见医生、护士开始慌乱地来回跑、上下跑。过了很久,医院工作人员匆匆出来,告诉产妇“出了问题”,让签病情告知书。

韩琦现在回想起来,那个时候他们根本不知道里面究竟发生了什么。病危通知书上写着“病危”,却没有任何人让他们真正理解病情到底严重到了什么程度。“到底是血压的问题,还是失血,还是其他问题,我们当时根本不知道。”

后来的鉴定材料还原了手术室里的救治过程,山东省医学会2024年12月13日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赵秀玲在麻醉后仅3分钟,突然出现紫绀、憋喘、抽搐,口鼻溢出白色泡沫液体,随后发生呼吸心跳骤停。医院立即开展心肺复苏,并实施剖宫产分娩出一名男婴,与此同时,还进行了子宫肌瘤剥除术。抢救后病情依然极其危重,赵秀玲被紧急转往山东省立医院重症监护室。

到了山东省立医院,赵秀玲直接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此后52天,她再也没有醒来。“52天,她连眼睛都没有睁开。”韩琦说,最开始他根本没有想到结果会这么严重。在他心里,生孩子虽然有风险,但剖宫产已经是他们能想到的最稳妥的选择。

“52天里,我最绝望的并不是钱,而是我每天站在重症监护室外面,明明知道妻子就在里面,却无法让她回应我。”韩琦隔一天能进去探视几分钟,每次站在床边,他都拼命和妻子说话。“我就希望她赶快醒过来,我劝她,让她自己努力,自己去形成抗体、去抵抗。可是她没有任何回应。我在外面着急得要命,但她给不了你一点回应,那是真正的绝望。”

病情每天都在反复,一会儿好一点,一会儿又不好了,韩琦的心情被扯得粉碎。

钱也是泰山一样的压力。原本家里准备了5万元生孩子,可进了ICU后,一天有时就要花几万元。韩琦借遍了亲戚、朋友、同学。“前后总共花了200多万,我花这个钱,不是说我的筹款能力到头了,如果能把妻子救回来,我宁愿砸锅卖铁!”

2024年6月17日,赵秀玲因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从走进手术室到离开人世,只有52天。

失血量为何从1400毫升变成了400毫升?

周村区卫生健康局答复:对真实性无影响

妻子去世后,韩琦开始面对那个冰冷的问题:赵秀玲究竟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妻子走后,他拿回病历,开始一页一页地翻。越看,心中的疑问越多。其中最直观的一个矛盾,是失血量。韩琦发现,麻醉记录中记载的失血量为1400毫升,而病程记录中记载的是400毫升。

“我们不是专业的,但我们看得懂数字。”韩琦想知道,这两份记录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差异?

韩琦向当地卫健部门反映了此情况,2025年11月4日,周村区卫生健康局答复:病程记录主要记录抢救过程,麻醉记录可以更充分地反映失血和输血情况,但该问题对病历的真实性无实质性影响,未对患者诊疗活动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这个解释让韩琦无法接受。“我们觉得这个答复是不是有点过于草率?病程记录和麻醉记录,到底能不能不一致?如果可以,什么程度的不一致是允许的?出现矛盾到底该怎么解释?”

除了失血量,韩琦心中还有一连串问号:赵秀玲术前风险到底评估到了什么程度?为什么已经被列为高危孕产妇,却没有明确建议转院?手术前已经出现胸闷、血氧下降等危险信号时,医院采取了什么措施?为什么在发生严重情况后还进行了子宫肌瘤剥除?以及,抢救过程中病历到底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这些疑问,后来全部成为了维权焦点。

三级医学会三次鉴定三个结论

从“不属于医疗事故”到“医方主责”

真正让这场纠纷变得极其复杂的,是三次截然不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赵秀玲去世两个多月后,2024年8月29日,淄博市医学会作出第一次鉴定,鉴定结论是:不属于医疗事故。拿到这个结果时,韩琦感觉像晴天霹雳。“我们当时特别绝望,一个活生生的人进去就没了,居然不属于医疗事故?”但他没有放弃,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024年12月13日,山东省医学会作出第二次鉴定,结论发生改变: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韩琦说,虽然他们对“轻微责任”依然不服,但至少意味着他们可以继续往前走。

韩琦继续顶着压力向上申请。2026年1月5日,中华医学会出具了第三份医疗事故鉴定书,结论变成: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三次鉴定,从“不属于事故”,到“轻微责任”,再到“主要责任”。

中华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医方对高危孕产妇管理不规范、对病情进展严重性认识不足、未开展心脏相关功能评估、未纠正持续加重的低蛋白血症;对第二次入院确诊重度子痫前期风险评估不足、未严密监测病情;医方术前麻醉评估不足;对患者心跳骤停后的抢救流程存在缺陷;医方剖宫产手术同时进行子宫肌瘤术,延长手术时间,增加手术创伤及术后风险等。

鉴定最终明确认定:医方的一系列诊疗过失与患者术中呼吸心跳骤停以及后续最终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拿到这个结果时,韩琦长舒了一口气:“我感觉天终于被揭开了一点。如果不存在医生处置或者病历方面的问题,中华医学会也不会出具这样的鉴定结果。”

周村区卫健局对医院及医生作出行政处罚

韩琦:处罚偏轻,会继续推进后续程序

妻子走后,韩琦的家庭生活被彻底砸碎了。韩琦说,以前家里的大事小事都是妻子在处理,他长期出差,妻子照顾孩子、操持家庭。如今妻子不在了,小儿子年纪太小,现在主要由孩子大姨帮忙照顾。而韩琦的父亲此前心脏就有问题,母亲原本身体很好,出事后老人的身体和情绪全垮了。

“有时候我出去工作一个月,回来把小儿子接到身边待一两个星期,接到活儿以后,又只能送回大姐家。大姐家现在对孩子来说,更像一个家。”韩琦酸楚地说,小儿子甚至可能已经把大姨当成了妈妈。

大女儿受到的伤害可能更深。以前孩子的学习一直由妻子辅导,成绩很好。妻子走后,韩琦一边工作一边维权,陪伴孩子的时间大大减少,孩子的成绩下滑得厉害,性格也变得沉默。“有时候到了晚上,孩子会偷偷哭,说想妈妈。”

在两年多的维权路上,韩琦也崩溃过好几次。今年3月31日,周村区卫健局根据中华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对涉事医院及医生作出了行政处罚,给予相关医生暂停执业等处理。同时,公安机关初步研判认为达不到医疗事故罪立案标准,未予立案。

但韩琦认为行政处罚偏轻,也无法接受不予立案的结果,他表示还会继续依法推进后续程序。

采访接近尾声时,韩琦反复强调,他不想博取同情,也不想靠这个事情获取流量。“我知道把伤口公开出来,一定有人同情,也可能有人说难听的话。我只是想把问题说明白。”

两年多过去了,赵秀玲已经不可能回来,但韩琦依然在路上。“这个摊子太难接了。但我得把我媳妇为什么出现这个情况弄明白。该处理医院处理医院,该处理大夫处理大夫,最起码,得给她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韩琦叹了一口气说:“我碰上这个事,我认了,但我得往前推。”

记者 唐保虎 杨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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