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阳公安加大无人机飞行巡查,查处多起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

二三里资讯2026-08-24 14:46

为严防无人机违规飞行干扰民航、涉密场所、人员密集区域安全,防范高空坠落、隐私泄露、公共秩序混乱等安全隐患,“夏季集中整治”期间,榆阳公安持续加大无人机飞行巡查管控力度,接连查处多起无人机“黑飞”违法行为。现将典型案例公示曝光,提醒广大无人机爱好者、作业从业者严守法规、合规飞行。

一、典型违法案例通报

案例1:超高飞行

突破120米法定限高被罚

8月19日9时,治安大队民警通过无人机监测平台发现高某某在榆阳区德静路某小区上空航拍,飞行高度超出民用无人机法定限制高度120米。

经查,高某某操控使用无人机超高飞行前未在民用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UOM申报审批。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榆阳公安依法对高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2:景区管制空域

私自飞行,未报备被处罚

7月26日20时许,镇川派出所民警在黑龙潭景区巡逻防控中发现,景区上空有无人机违规飞行。

经查,李某某未提前向空管部门申请飞行许可、未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擅自操控无人机进入景区管制空域飞行,累计飞行8分钟,最远飞行距离达1.8公里,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民警当场叫停飞行,讲解空域管制安全风险与法律后果,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3:无人机未实名登记

升空飞行,责令补登+行政处罚

2026年7月8日10时许,金鸡滩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防控中发现,金鸡滩镇某企业厂区上空违规飞行。

经查,燕某操作自己未经实名登记的大疆牌无人机在榆阳区金鸡滩镇陕西有色集团发电分公司厂区上空飞行。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榆阳公安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限期在民用无人机监管平台完成实名登记,规范设备管理。

(榆林公安)

精彩推荐

都翻到这儿了,就下载个二三里吧~
在浏览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