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设电网,非法狩猎,真“刑”!

二三里资讯2026-10-29 08:45

为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辖区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资源,10月27日,白湾子派出所快速查处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有力震慑了辖区非法狩猎乱象。

2026年10月27日,白湾子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白湾子镇薛小塬村有人在野外私设电网捕捉野生动物。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经依法查明,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男,汉族,57岁,陕西定边人)于2026年10月24日,使用自己从网上购买的高压电网,在白湾子镇薛小塬村蔡山其租种的玉米地内实施非法狩猎行为,2026年10月27日,派出所民警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现场缴获其捕猎的獾两只、狐狸两只、野兔三只。经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定边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醒: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宝贵资源。非法猎捕、伤害、贩卖野生动物,严重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电网、捕猎机、铁夹、套网、地弓等禁用工具和方法狩猎,无论猎物价值高低,只要是在禁捕区、禁捕期使用禁捕工具实施非法狩猎行为,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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