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为驱赶摊贩,使用灭火器? 回应称是“消防演练”,住建局:已接到反映,将核查

二三里资讯2026-05-13 19:28

5月13日,广东清远。有网友反映,清城区恒大银湖城物业为驱赶摊贩,动用灭火器对着摊贩喷射,引发关注。​

网友发文称,“今天早上几个阿姨摆摊卖点小菜,9点钟还没来得及收拾好东西,他们多次用灭火器对着几位阿姨喷雾,简直太嚣张了”。​

现场画面显示,物业工作人员推来一辆带明火的推车,一男子对着推车使用灭火器,现场瞬间冒出大量烟雾,径直飘向旁边摆摊的商贩。几位摆摊女子用伞遮挡浓烟、匆忙收拾物品,随后拿起东西撤离。期间,有疑似物业人员用手机拍摄现场,涉事工作人员制服上印有“金碧物业”字样。​

13日下午,二三里资讯记者联系到恒大银湖城物业。工作人员回应称,今天在进行消防演练,小区本来就不允许摆摊。当记者追问消防演练是否提前报备时,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需向领导请示;对于物业用灭火器驱离摊贩的过激行为,会向上级反映并处理。

随后,记者致电清城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表示,摊贩占道摆摊由城管局负责处理,若在小区范围内,物业有权驱赶,对于物业使用灭火器的行为,可向住建局投诉反映。​

记者联系了清城区住建局,工作人员称已接到相关反映,将会核查处理。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物业用灭火器驱赶摊贩行为违法且越权。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灭火器仅限灭火使用,物业挪用消防器材可被处以五千元至五万元罚款;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无执法权,不得暴力强制驱离。赵良善表示,该行为还违反2026年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干粉喷射易致人受伤,涉嫌故意伤害,涉事人员可被拘留罚款,物业需承担民事赔偿。赵良善建议,物业应文明劝导,劝阻无果及时上报城管、公安等部门,若因不当驱赶造成损失,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物业需承担侵权责任,相关人员还可能被追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责任。

记者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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