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县公安局关于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二三里资讯2026-03-23 10:57

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

1.收购、加工、贮存、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及其制品;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制品。

2.以猪肉、鸭肉、鸡肉等冒充牛、羊、驴肉等高价肉类,以调理肉、合成肉冒充原切肉,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3.使用瘦肉精、甲醛、吊白块、工业染料、亚硝酸盐、双氧水、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违禁物质浸泡、加工、增重、漂白肉制品。

4.私屠滥宰,屠宰企业不落实查验检验、伪造检疫证明、无害化处理不到位;非法使用工业松香、沥青脱毛等。

5.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销售过期、变质、腐败肉类及制品;伪造冒用品牌、认证标识、厂名厂址。

6.其他制售假劣肉制品、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

1.网络餐饮、电商平台、直播带货、微商等无证无照、证照造假、证照过期、一证多用、地址不符、幽灵外卖。

2.网络销售假劣肉制品、过期食品、非法添加食品,虚假宣传、虚假认证、篡改信息。

3.第三方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抽查监测、下架处置,放任违法经营。

4.网络冷链物流、仓储环节隐匿销售假劣肉品、来源不明食品。

5.其他网络食品经营违法犯罪及“保护伞”线索。

二、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线索要客观准确、内容具体真实。

(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肉类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一) 举报电话:110、0912-6730158(环食药侦大队)

(二)来信地址: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邮编719299

(三) 来访举报:佳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办公室、各派出所

特此通告。

佳县公安局

2026年3月23日

精彩推荐

都翻到这儿了,就下载个二三里吧~
在浏览器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