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城东支行以案说险: 网络贷款有风险

二三里资讯2026-09-11 09:30

案例简介:9月3日下午,一位男士匆忙前往我行查询银行卡余额,表示自己可能遇到了电信诈骗。大堂经理立即安抚客户情绪,并询问事情缘由。

经了解,客户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在他人介绍下下载了一个网络贷款APP,并在该APP申请了一笔60000元的网络贷款。但工作人员告知客户,贷款已经申请成功,在贷款放款前,还需履行最后一步程序--“打款验证”。随后,客户在该网贷APP工作人员的指引下,向其指定账号20000元。次日,客户并未收到贷款放款,客户意识到可能该笔贷款出现了问题,立即联系该APP客户,但已再无人接听。至此,客户确认到自己遇到了电信诈骗,遂前往银行查询交易流水,并寻求帮助。

处置情况:大堂经理听完客户描述,立刻安抚客户情绪,引导将卡内资金转入其他银行卡,让客户进行了银行卡密码重置,以免信息泄露造成二次损失;随后告知客户,目前确实遭遇了电信诈骗,应立即报警,向警方提供具体线速,期待尽早破案挽回损失,同时也可避免更多人遭受该团伙诈骗;最后,大堂经理再次对客户进行了金融知识普及,告诉其电信诈骗的常用手段及方式,避免再次受骗。

案情分析:网络诈骗触犯刑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财务,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案例启示:

该案例客户金融知识欠缺、风险意识薄弱,轻信非正规渠道的网贷平台,甚至执行对方所谓的“打款验证”,最终造成资金损失。在此提醒广大客户,如确有用款需求,务必通过银行正规渠道进行申请,切勿轻信任何网贷平台,同时切记,任何“打款验证”均为诈骗。

其次,银行网点应积极向客户进行宣传,解释银行业务办理的常识,电信诈骗犯罪的特点、作案手法,通过柜面宣传引导、张贴提示标语、银行工作人员温馨提示等方式告诫客户不要轻信各类中奖、理赔等诈骗信息,提醒客户保护好自己的密码和存款介质,擦亮眼睛,从源头上防止电信诈骗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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